依法治国这个词语想必大家都不陌生。依法治国的理念是在1997年中共十五大会议上提出,在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委员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的问题。
那么依法治国是什么意思,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,这其中包括了很多方面,今天我们从法理的角度来浅谈如何依法治国。
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十六字方针。理解这十六字方针,就是明确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。
有法可依就是指我国的日常生活,规章秩序都有相应的法律能够作为准绳。提出有法可依既是希望国家能够高度重视和加强立法工作,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体系,我国近年来开始制定民法典来补缺我国民法上的空缺。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。
有法必依是指普遍守法原则,即法律制定以后的实施过程中,要求一切国家机关、社团、公民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。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。为什么要有法可依,他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法必依。法律的制定的结果只是产生一个静态的法律条文,要想真的要做到依法治国,那么就一定要使这种静态的法律条文融入到人们的行为当中,所以我们在十六字方针中强调一定要有法必依。
执法必严是指国家机关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,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、精神和程序办事。为什么要执法必严?试想如果国家机关不能严格的实行国家的法律,那么还有谁会遵守我们的法律,当没有人遵守我们的法律之后,法律就成为静态的条文。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执法必严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支撑。
违法必究是指对一切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依法平等的追究和制裁。
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体。在行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,要同时在这四个方面进行完善。如果片面的强调某一方面而忽视其他任何一个方面,都将不能真正的做到依法治国。